一丨院校全称
上海科技大学。
二丨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三丨层次
本科。
四丨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丨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丨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七丨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八丨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丨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十丨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一丨录取规则
二、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份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份规定)。
四、学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顺序录取;若“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再相同,则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顺序录取;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六、各省份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丨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所有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三丨资助政策
十四丨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
十五丨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六丨其他须知
无。
上科大招生
(微信号:skdbz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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